本會為肯定會員發揮專業服務精神,辦理112年「南瀛護理獎」護理人員表揚,凡符合南瀛護理獎遴選與表揚辦法規定要點之會員,由護理團體、個人自薦或由所屬單位主管推薦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本會第22屆第13次理監事聯席會議決議辦理。
二、於112年2月28日前將推薦表、相關證明文件,以紙本及電子檔方式寄達本會,以利作業。
(一)紙本寄至本會會址:台南市新營區中山路115號7樓之1
(二)電子檔mail至n6377086@gmail.com
三、經本會審核通過之「南瀛護理獎」護理人員,將於112年護師節慶祝活動中公開表揚。
四、請詳閱南瀛護理獎遴選與表揚辦法。